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汇总
1.→疫情防控期间,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税费负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种,以及社保费减免等措施。以下是主要政策汇总:增值税优惠政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销售 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特殊情况下可延缓3个月缴纳税费。公益捐赠税收优惠 企业和个人捐赠给公益性社会团体、政府及医院的现金与物品用于疫情防控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捐赠支出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社保数字证书免费使用 疫情期间(2月至6月)社保数字证书免费办理,并可免费使用近半年,用于网上操作社保事项。
3.→物资保障类政策(3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 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其新购设备用于生产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可全额退还。政策目的:支持企业扩大产能,保障医疗物资供应。
4.→疫情期间最新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者个税免征: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5.→在疫情防控期间,重庆市推出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支援抗疫一线人员:个人所得税免征: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按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取得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湖南省企业房产税减免政策
1.→湖南省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至破产程序终结期间,若房产和土地已停止使用,纳税人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在湖南省,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些税费是减按50%征收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湖南已经全面开征了独立的房产税,因为这只是针对特定群体的减免政策。
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施行细则。第二条: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含郊区)、县城、建制镇及符合国务院规定建制镇标准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第三条:应税房屋的房产税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
4.→政策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5.→各省是不同的这是湖南省残疾人优惠政策 《湖南省农业特产税征收办法》第十条第三款:“对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及其他地区中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贫困农户,革命烈士家属、残疾人、五保户,纳税确有困难的,准予减免。
6.→具体纳税期限由湖南省人民政府确定。征收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若房产不在同一地方,则需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在当地房产税务机关缴纳。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房产税征收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顾问。

新冠疫情期间减免政策
1.→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用于代开房租发票以增加企业费用成本。社保费用减免与缓缴 社保缴纳困难的企业可报备申请延迟缴纳社保。中小企业(2月至6月)免征单位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大型企业(2月至4月)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2.→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该文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作出规定,但具体减免幅度和适用范围未在公开信息中详细说明。
3.→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 多地政府为应对新冠疫情,出台了针对国有房屋的租金减免政策。例如:北京市政策: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免收或减免一定月份的房租。
4.→疫情期间上海减免租金政策解读(一)国家层面政策2022年2月18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区域减免3个月租金。
5.→新冠疫情期间工程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单位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同样免除个人所得税。
6.→疫情期间,上海地区房租减免政策主要围绕国有房屋和非国有房屋展开,承租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政策规定申请减免,出租人也应积极应对,双方友好协商,共克时艰。
疫情期间增值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1.→行业针对性增值税优惠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延续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并免征增值税。例如,公交公司、出租车企业等在提供服务时无需缴纳增值税,同时可按政策比例抵减其他应纳税额。铁路、航空运输企业则暂停预缴增值税,缓解资金压力。
2.→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公共交通服务和生活服务税收优惠 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所得,以及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所得,免征增值税。
3.→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 对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如公交、地铁、出租车)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目的:降低公共交通运营成本,保障疫情期间出行需求。
4.→疫情期间企业减免增值税的税务处理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减征增值税的处理方式若企业符合减征条件,需以实际应缴纳的税费为基准进行纳税申报。例如,若某企业原适用税率为6%,但因政策调整减按3%征收,则申报时需按实际计算的3%税额填写申报表。
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政策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一经选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以上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疫情期间个人和家庭的税收负担,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促进经济恢复和发展。
2.→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个人和企业捐赠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支出,均允许全额税前扣除。
4.→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物福利免税:对于企业、单位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也将免除个人所得税。
5.→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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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湖南省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疫情补助》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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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汇总1.→疫情防控期间,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税费负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